让青年成长有获得感,执业有满足感 | 座谈会上的这句话引发共鸣
在青年律师发展过程中,市司法局、市律协、各个律师事务所应有“存在感”,使得青年律师的成长享有“获得感”、让青年律师的执业体验要有“满足感”。
12月2日,扬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丁玉祥在市司法局、市律协举办的“青年律师发展与创新”座谈会上的一段讲话,引发青年律师广泛共鸣。
座谈会气氛热烈,在场的青年律师畅所欲言,结合自身的执业经历各自分享了青年律师发展中的困惑、感悟及经验。
明智坚、尤堂震、王 波、韩巧红、王 晶、齐笑鸣分别就律师如何选择专业方向阐述了各自的想法。
吴亚萍从女律师的角度提出青年律师不仅要选好律师、好师傅,更应该做一个好自己,克服女性的心理障碍,勇于挑战。
曹 飞、张 雯等则从律师如何做好宣传,开拓案源等方面介绍了宝贵的经验。
受邀的镇江律师也分享了自己的执业感悟。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扬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丁玉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丁玉祥说——
青年律师执业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青年律师的成长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青年律师发展过程中,市司法局、市律协、各个律师事务所应有“存在感”,使得青年律师的成长享有“获得感”、让青年律师的执业体验要有“满足感”。
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青年律师的成长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忘当初创办律所的初心。青年律师是律所的未来,律所要做到“请得来”、“养得起”、“带得出”、“留得住”、“推得响”。
——“请得来”即律所可以请来优秀的青年律师;
——“养得起”即律所要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搭建好平台供青年律师学习发展;
——“带得出”即律所培养青年律师独立执业,并引导青年律师规范执业;
——“留得住”即律所合伙人应有律所共同价值观,培养青年律师的同时还能留住人才;
——“推得响”即律所应培养青年律师成为律所的中坚力量,让青年律师对外可以独挡一面。
丁玉祥表示,现在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律所不应偏安一隅,律所合伙人更应有危机意识,团结律师、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品牌所”、“专业所”,不断增强律所的核心竞争力!
扬州市律协会长周广桂表示,这次座谈会中各位律师分享了自身的经验、成长艰辛的体验,很有意义。
扬州律协副会长梅锦斌、副监事长蒋 敏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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