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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办案手记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虚拟币迷雾中寻找明晰之路

刘康 联盛刑事研究
2024-07-19

AI生成:与文中内容无关


一、基本案情

2022年8月至11月,张三委托他人开发“XX”虚拟币,依托公链交易所发行、兑换。尔后,张三组建“XX社区”利用腾讯会议空中课堂及喜马拉雅APP软件,采用口口相传、以老带新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推广,吸引集资参与人兑换“XX”虚拟币并添加资金池,炒作“XX”虚拟币“价值”。

期间,张三注册国外公司,指使他人冒充境外人员向集资参与人发放奖励,虚构“XX”虚拟币为境外团队发起项目,以投资入股分红“XX”集团开发游戏和超级节点等名义公开对外宣传,向多名集资参与人收取160万USDT、60万人民币。虚拟币被张三通过银商王五多次兑换套现。公安机关折算认定涉案金额为11335815元。公诉机关指控认定1000万余元。上述钱款大部分被张三用于购买房产、商品、汽车等消费。


二、辩护思路

本案是一起通过收取虚拟币从而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虚拟币相关金融活动被我国禁止,因相关交易引发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其财产属性被我国认可故此涉及到刑事领域如何认定涉案虚拟币的价值是案件定罪量刑的关键。

司法实践中,虚拟币的价值认定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价格认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报告: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虚拟币的价值进行评估;2、购入虚拟币支付的对价:通过计算购买虚拟币时支付的金额,来认定其价值;3、虚拟币变现的对价:通过计算虚拟币被出售并兑换的金额,来认定其价值;4、参考主流虚拟币交易所的价格:通过参考主流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来估算虚拟币的价值;5、不计算价值,由法院酌情考量: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虚拟币的价值。

阅卷后,我们发现本案中没有鉴定、审计意见,缺乏部分投资人购买案涉USDT的资金凭证,没有张三套现后的资金凭证,资金流向难以明确也没有参考主流交易所的交易价格,甚至证据显示部分投资人连USDT的钱包交易记录都没有。此外,部分投资人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或现金购买虚拟币等方式参与投资,使得资金的追踪和证明更为复杂。我们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张三涉案金额11335815元、公诉机关指控认定张三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故此,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多次向检察院、法院提交申请调取各投资人购买、兑换USDT的相关转账记录、USDT交易记录的取证申请,多次与检察官、法官沟通本案的证据问题,阐明涉案金额认定上的困难和不确定性但补证结果依旧未能解决上述证据问题。在历经审查起诉阶段的一退一延,审判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庭前会议、退回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等程序,法检一致同意只要张三与辩护人不再纠结涉案金额的具体认定问题,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且获得全体投资人的谅解,可以给出缓刑的结果。为此,我们与张三本人确认后,让家属紧急联系全体投资人,向法庭出示谅解书。一个星期后,张三手握判三缓四的判决书回家与家人团聚。


三、复盘总结

本案能有如此判决结果,一是我们从刑事专业角度对全案证据做了认真的梳理,找出了证据的漏洞与缺失,这是影响判决的重要基础;二是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在审查起诉阶段采纳我们认为不应当签署量刑建议四年的认罪认罚;三是当事人亲朋好友的配合,积极对接相关投资人,将本案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四是本案审判阶段的承办检察官、法官认真负责,愿意与辩护人进行交流沟通,认真倾听和仔细考虑我们的意见和方案,在当事人未被认定自首、未退赃退赔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给出一个较为公正和合理的判决结果。


四、办案心得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分析与有效应对,我们在法律层面厘清了事实和证据,充分展现了律师的专业能力。虚拟币案件的复杂性和新颖性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本案的处理过程展示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当事人的配合以及司法机关的审慎态度。正是这种多方共同努力,使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类似案件可能会越来越多。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保持对新型法律问题的敏锐感,积极参与法律的实践与创新,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END


律 师 简 介



刘康律师


专职律师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与合规;网络犯罪


刘康律师,江苏联盛(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盛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办理多起涉众财产刑网络犯罪案件和多起刑事企业合规案件,多次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办案效果。撰写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律师服务新要求》一文获第七届无锡律师论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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