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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生一例:100万元律师费因涉嫌赃款被公安机关追缴

烟语法萌 2019-05-15


近日,朋友圈又在流传一张律师费被公安机关作为赃款追缴的通知函,引发热议。根据截图,一律师因代理非法采矿的刑事案件,收取律师费100万元,被公安认为这笔律师费涉嫌赃款,要求律师退回,不过,这次公安允许扣除已经履行法律服务的律师费,只是要求退回还未履行法律服务的律师费。




此前,曾经发生过一次类似事件,在一份鹰潭警方发给上海市律师协会的《鹰潭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告知对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账户进行限额冻结及相关事宜的函》中,鹰潭市公安局称,经查,2018年5月4日,疑犯余某某的亲属将300万元赃款汇入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该局立即与李送妹取得联系,并告知对方这笔款系嫌疑人犯罪所得。但协商未果,2018年5月31日, 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账户被限额冻结300万元。同时,鹰潭市公安局认为,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收取犯罪嫌疑人余某某300万元“高额”刑事代理费的行为,明显违反《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事件关于律师费属不属于赃款的引发热议,而涉事的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即向鹰潭市公安局递交申请,请求解冻。在《申请书》中,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称,鹰潭市公安局违规在立案之前冻结其账户,“被冻结账户系我所正常经营账户,账户内资金皆为我所律师依法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与贵局查办的案件无任何关系。”


有评论甚至说,中国律师的刑事辩护走到了一个危险的紧要关头:如果公安机关有权以客户所支付律师费系所谓“赃款”为由要求律师事务所退还相关律师费,则任何刑事辩护的委托都有可能这样被公安机关追缴律师费,当事人能否聘请律师最后几乎完全取决于警察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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