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任当月就受贿:受贿1.3亿平贿600万,金条现金堆满两间屋

烟语法明 2022-12-05

“8800万元人民币、419万美元、30万欧元、27万港元、43.3公斤黄金,数不清的珠宝字画等收藏品……”

从被任命上任不到一个月就开始受贿,疯狂敛财,所敛财物两所大房子都装不下,他曾表示最头疼的一件事就是藏钱。

这位巨贪,就是呼和浩特市原铁路局副局长马俊飞。一个铁路局副局长为何有如此大的吸金能力?



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几乎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

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受贿速度快;上任当月就受贿,平均每两天受贿一次


2009年8月11日,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掌握铁路运量的分配大权。从此,他成为众多能源企业争相拉拢的“贵人”。

2009年8月至2011年3月,内蒙古蒙泰煤电公司为提高铁路煤炭运量,先后多次向马俊飞行贿共计600万元人民币。据马俊飞本人供述,为了让自己增加铁路运力,蒙泰煤电公司副总经理多次找到他,让他帮忙关照公司的运输,600万元都是公司负责人给的。

除了人民币,马俊飞还频繁接受企业送来的美元、英镑、金条等。在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马俊飞为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提高铁路煤炭运量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给予的美元共计100万元。

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证实,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他向马俊飞每月行贿5万美元,效果也立竿见影,送钱当月铁路计划兑现率提高了15%。

法院审理查明,马俊飞在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先后收受40家企业钱物200余次,折合人民币共计7465.75205万元。还有其他款物折合人民币6366.143万元,马俊飞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受贿款物多,借房存放赃款赃物

在马俊飞的受贿过程中,他身边的一些亲属扮演了不光彩的掮客角色,一些企业通过他们之手中转一下,最终达到向马俊飞行贿的目的。

内蒙古通盛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某证实,为感谢马俊飞对公司运力和集运站物流装卸方面的照顾,2010年春节前和2010年中秋节前后,他代表公司直接或通过马俊飞妻子李建华,共计送给马俊飞200万元现金。

李建华也承认,2010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武某给了她一个深色手提包,里面装的全是钱,后来她把包转给了马俊飞。

为了让马俊飞给内蒙古捷程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高铁路煤炭运量,捷程公司经理王某多次通过马俊飞的弟弟马全在转交,先后14次送给马俊飞人民币490万元。而马俊飞也确实给了他们关照,基本每月都给他们安排运力计划。

对于收受来的钱物,马俊飞心里也一直很忐忑,因为他的家庭经济来源就只有夫妻俩的工作收入,没有做过生意,没有任何投资,包括股票基金等,如此巨额的钱物放到哪里都不太放心。法院查明,他的赃款赃物主要存放在他在呼和哈特市和北京市的两处房子里。北京的这处房子是他跟一位朋友于2010年借用的,2010年下半年到年底间,马俊飞开车到北京来过两三次存放赃款赃物。

受贿成“明规则”,回扣款写入公司账目

由于马俊飞随便“关照”一下就能给企业带来巨大利益,很多企业明目张胆规定了其中的部分收益要送给他,这些钱成为企业运营必需的成本。

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马俊飞先后14次收受内蒙古怡和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王某人民币880万元。相关证人证言证实,为解决煤炭运力,这家公司商定车皮兑现率超过50%以上部分利润的近一半给马俊飞,作为报酬。

为了有“名正言顺”的资金项目向马俊飞行贿,内蒙古富鑫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开会形成会议纪要,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每吨煤收益提2元左右协调费,用于协调公司业务。

马俊飞曾收受包头市陆合煤焦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20万元。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解释这些行贿资金如何报销时供述,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给运输部每吨1元至3元不等的发运费用,他们拿正规的单据来公司报账。

不消费、不退赃


马俊飞对腐败并非没有警觉。知情人透露,马俊飞在这个位置只能选择“干还是不干”。不干,一辈子就会默默无闻;干,就要背负身陷囹圄的风险。


马俊飞本人比较“老实本分”,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有关材料显示,马俊飞一直在呼市铁路局招待所居住,与妻子十几年的合法收入为500多万元。上任副局长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头和北京分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皇冠轿车。


其实自收受第一笔贿款后,马便如坐针毡。他曾向办案人员表示,有人拎着内存百万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办公室,不收就会被人视为异己,“上了贼船下不来”,只能任由金条和现金逐渐堆满房子。


马俊飞几乎没有动过贿款,这也是马被轻判为死缓的原因之一。


有参与案件的人曾经不解地问马俊飞:“这么多钱放在那里,你不消费,也不退赃,为了什么?”他回答,开始是心存侥幸,但是越到后来,就越感到那些现金和金条是不定时炸弹,一点侥幸的心态都没有了。不消费,是为了将来轻判一些;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


出事前,马俊飞的妻子经常在北京居住,但对他在北京租房的事情毫不知情,对其在呼和浩特购置的房产也毫不知情。马俊飞的孩子也未纠缠到此案中。而真正让他得到解脱的,是终于被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于是,在办案机关只掌握了300万元受贿线索的基础上,他一股脑地交代了剩下一个多亿的赃款和赃物。


综合转自:重案组档案、红星深查

  往期文章:多方围剿下的“二舅视频”被“撤销推荐”,不是好事儿!


  往期文章:餐馆“拍黄瓜”菜品被罚款5000,处罚即使有依据,也属不合情理、显失公平


  往期文章:可惜!这些曾经办过大案要案的法官,自己却被查了...


  往期文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行贿人的“不正当利益”如何追缴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