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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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2023版修订政策解读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一、修订依据和背景为贯彻我国“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落实部省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方针,细化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相关条款,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9月印发实施《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操作细则》)。《操作细则》发布以来在社会上取得较大反响,制造业企业、服务商、行业协会、机构等纷纷加入到数字化智能化队伍中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氛围。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型工业化和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45号)文件精神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作出进一步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操作细则》实施以来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商行业协会、银行、相关业务部门等各方的意见建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操作细则》的修订工作,使政策方向更贴近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相关标准更加清晰、实施内容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主框架和主要内容《操作细则》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说明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工业互联网APP开发应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家培训共20个方向的奖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其中数字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企业家培训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第二部分是附件,附件共有2份,一份是关于中小企业“上云用云”申报的实施细则,一份是关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银行贷款贴息的实施细则,分别
4月2日 上午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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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创赋能,为成果喝彩 | 第五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接受申报中!

第五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已正式启动!为科创赋能,为成果喝彩!优秀的科创成果值得被肯定,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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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 | 3225家企业可申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我市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纳入我市“秒报秒批秒付”改革事项,补助资金在佛山扶持通系统申领。为顺利开展补助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审查的企业(见附件)。二、申领流程(一)企业于2022年12月9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浏览器打开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或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扶持通”)进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项目进行申领。(二)已完成注册的企业在申领过程中无需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在线确认申领主体、补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信息即可办理申领。(三)企业如对申领信息有异议,请在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期间,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进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项目提交申诉。三、咨询电话扶持通技术服务电话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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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年 | 党建引领促发展,不忘初心谱新篇

导语2022年,是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成立的十周年,感谢社会各界一路以来对协会发展的鼎力支持。佛山高新协会公众号推出“#十周年”专题报道,一起回顾和讲述协会十年历程背后的故事,敬请关注!本期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协会党支部的故事。协会于2019年成立了中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和指引下,党支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等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治引领,坚持把协会党支部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协会发展的工作优势,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化为推动协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将党建工作融入协会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协会运行机制、活动方式、服务手段,提升协会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搭建人才、技术、对外交流、政府沟通等服务平台,建立会员企业数据库、专家库等,为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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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2年第二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质量发展)拟扶持项目名单公示,2022年质量管理成熟度3A级以上企业75家!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二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质量发展)拟扶持项目名单公示为促进企业质量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制造业等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各级政府质量奖后备组织,按照《佛山市产品质量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和《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相关要求,佛山市2022年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工作按照企业申报、各区初审、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一批3A级及以上的企业共75家。根据“扶持办法”相关规定,现拟对这一批获奖企业进行扶持(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请对公示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个人或组织提出书面意见或诉求。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我局将受理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不受理匿名投诉,逾期无效)。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传真件)及联系电话。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2年第二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质量发展)使用安排方案联系电话:82134318、82256006传真电话:82134318电子邮箱:fsamrfzk@foshan.gov.cn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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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启动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2]14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快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聚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现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将遴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好的产品。请各地市科技部门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发动组织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二、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址后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xm.gdstc.gd.gov.cn/gqxh/login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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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年 | 初心不改跃征程——协会十周年历程回顾

导语2022年,是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成立的十周年,感谢社会各界一路以来对协会发展的鼎力支持。佛山高新协会公众号将于今天正式推出“#十周年”专题报道,一起回顾和讲述协会十年历程背后的故事,敬请关注!第①期内容,让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协会十年的足迹。TEN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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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第二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启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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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2年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结果公示

关于2022年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结果公示2022年7-8月,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活动按照企业申报、各区初审、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展示等程序,确定了一批获奖企业或组织(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请对以上公示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个人或组织提出书面意见或诉求。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公示期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不受理匿名投诉,逾期无效)。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传真件)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2256006、82134318举报投诉电话:83380036传真电话:82134318邮箱:fsamrfzk@foshan.gov.cn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佛山市2022年质量管理成果大赛获奖名单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4日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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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进步奖有什么申报条件?该如何申报?→点此查看申报指南!

第四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奖励类别(一)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二、申报对象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及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授予在推进我市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三、申报时间报名及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7月6日-10月8日四、申报条件(一)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的申报条件及要求1.爱国敬业,品德高尚,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优秀;2.为建设创新型佛山做出重大贡献,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领军人物或企业家;3.推荐候选人在行业长期从事技术或技术管理,有在佛山企事业工作10年及以上经验(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4.获得省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5.有5件以上发明专利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专著中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及专著2篇以上,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1项以上;6.主持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如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7.推荐候选人现工作单位在佛山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申报条件及要求1.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佛山市内注册;2.申报项目的主要成果在佛山市取得并应用;3.申报项目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指标先进;4.申报项目已经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5.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经1年及以上实际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6.申报项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7.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承担单位组织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主持单位组织申报。除上述条件外,下列科技成果不得申报: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的;2.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3.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4.已经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5.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项目。(三)其他申报要求1.候选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2.候选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完全归我国国内权利主体(权利人)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申报奖项的代表性论文专著。3.所列主要知识产权证明、论文、专著、主要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没有在以往年度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项目中重复使用;4.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1年及以上(即2021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即2021年5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整体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21年5月31日前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候选项目(人选/组织)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其个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并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原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6.已进入评审的项目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完成单位发函并经奖励办同意后,可撤销项目,不再参与本年度评审。7.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及完成单位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记录失信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申报流程(一)下载报名表关注“佛山高新协会”及各区高新协会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佛山高新协会及各区高新协会网站,下载《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报名表》、《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申报书》、《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二)提交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报名表》,并提交至推荐单位指定邮箱。(三)报名确认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四)电子版材料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整理附件材料,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至推荐单位指定邮箱。(五)材料初审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六)纸质版材料提交申报组织和个人打印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七)评选及公示对项目进行评选,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六、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书填写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二)申报材料。申报资料电子版经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组织和个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原件1套、复印件2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胶装,编制目录和对应页码);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及附件(PDF格式)1套,发送到各区推荐单位指定邮箱。七、联系方式1.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禅城区)地址: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联系人:周先生、李小姐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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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项目公示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项目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经各区初审、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市局复审等程序,现对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135个入库项目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共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电话:83997735;邮箱:xiaojy@fsiit.foshan.gov.cn)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入库项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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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正式公布,1100家企业上榜

近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正式公布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合计1100家企业通过认定。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企业主动申报、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局认定的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等1100家企业为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自通知之日起,有效期三年。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应优先将专精特新企业列入本区相关政策支持范围,创新帮扶方式,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专精特新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营业绩,专注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道路,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我市乃至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示范。四、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证书由我局统一制作。牌匾则由我局统一设计板式,各企业自愿为原则,自行制作(牌匾板式见附件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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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广东省2022年第四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2022年第四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粤科公示〔2022〕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22年第四批8054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梁嘉明、肖智飞电
2022年6月22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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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2年佛山市标准化试点拟立项项目公示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佛山市标准化试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经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局拟对25个2022年佛山市标准化试点项目(见附件)进行立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反馈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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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便函[2022]2066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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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 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批)结果意见书领取通知

为方便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的企业领取“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批)结果意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禅城区、南海区领取方式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到付领取两种,企业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一)现场领取1.领取时间:2022年6月8日至7月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2.领取地点: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3.现场领取需提供证件材料:(1)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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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2年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拟补助/资助项目公示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拟补助/资助项目的公示根据《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35号)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拟补助/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以楷书签署)、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邮寄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2年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拟补助/资助项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5日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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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第四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5月5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关于开展第四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打造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科技奖品牌,表彰和鼓励为佛山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33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决定开展第四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一)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二、申报要求✦严格按照《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奖励范围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三、申报程序✦(一)报名(二)申报资料(电子版)提交(三)形式审查(四)纸质资料递交(五)项目评审(六)项目公示四、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书填写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二)申报材料。申报资料电子版经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组织和个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原件1套、复印件2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胶装,编制目录和对应页码);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及附件(PDF格式)1套,发送到各区推荐单位指定邮箱。五、申报时间与材料递交信息✦(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7月5日(二)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7月6日-9月6日(三)材料受理单位、地点与联系方式如下:1.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禅城区)地址: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联系人:周先生、李小姐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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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申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2〕406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支撑“双十”产业集群发展,现开展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要求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面向对象(一)申报单位。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二)申报数量。1.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2.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领域类可优选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专业类申报。有主动撤销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每校可在紧密对接我省“双十”产业集群的专业领域多申报1个。三、申报条件(一)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15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高等院校申报须依托省“冲补强”重点学科或品牌专业及高水平专业群,且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科研院所单位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二)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四)管理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五)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对于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近3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奖励或人才团队)的新经济企业,如果获得股权融资5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万元的,可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六)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惠州市的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江门市的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肇庆市的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可参照粤东西北地区的条件申报)。四、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员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二)申报流程。各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系统要求分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申请书,经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五、有关要求(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二)强化地市服务意识。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六、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00;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17:00。七、联系方式(一)工程中心业务咨询。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蔡建新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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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规定,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共评选出中国专利金奖预获奖项目3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预获奖项目10项,中国专利银奖预获奖项目6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预获奖项目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预获奖项目792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预获奖项目5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预获奖项目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2022年4月15日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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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佛山市重点产业集群关键技术目录(2022年修订)》印发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产业集群关键技术目录(2022年修订)》的通知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打好核心技术攻坚战,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2+2+4”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佛府函〔2020〕41号)文件精神,我局此前印发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培育发展“2+2+4”产业集群“揭榜挂帅”关键技术目录(2021-2023)〉的通知》。根据定期增补和更新的工作要求,现对《佛山市重点产业集群关键技术目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技术目录》)进行修订,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技术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作为组织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的重要支撑依据,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围绕《技术目录》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和产学研合作,切实提升我市“2+2+4”产业集群科技支撑能力。二、根据我市“2+2+4”产业集群发展状况,《技术目录》将定期进行增补和更新,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标杆高企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技术目录》的增补和更新建议。三、我局将结合《技术目录》启动科技攻关需求和建议征集工作,全市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提交相关建议,后续将按照分类别、分层次、分批次的组织方式开展我市关键技术“揭榜挂帅”和科技攻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佛山市重点产业集群关键技术目录(2022年修订)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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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省级项目配套奖励)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省级项目配套奖励)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方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号),现将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省级项目配套奖励)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省级项目配套奖励)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3日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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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21-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启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1-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2021-2022年到期验收的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组织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高新协会”)具体开展,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验收形式项目验收根据资助额度的不同分别采用现场验收、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三种形式,项目清单见附件2。(一)重大项目(资助额度500万元及以上)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加现场考察。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现场考察、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或以上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组织会议验收。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三)小型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组织材料验收。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四)部分不宜公开项目,请各区“一对一”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二、项目验收流程(一)项目按时提出申请,提交验收申请材料1.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项目使用“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kjyw.fskjj.foshan.gov.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进行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业务平台”的首页面板“科技计划类”->“申请项目验收”->“提交验收申请书”,填写验收申请,并上传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验收申请需在业务平台上经过逐级审核:依次提交到本单位管理员、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后交市科技局预审(委托市高新协会)。市科技局预审同意组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下载验收申请书的PDF版本(含“草稿”字样水印号)并打印,现场验收的单位需准备好纸质资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交市高新协会),由市高新协会统筹安排时间验收;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市高新协会,由市高新协会统筹安排时间验收。2.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项目使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申报员账号登录“服务平台”的首页面板“我的工作台”->“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并上传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验收申请需在服务平台上经过逐级审核:依次提交到本单位管理员、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后交市科技局预审(委托市高新协会)。市科技局预审同意组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下载验收申请书的PDF版本并打印,现场验收的单位需准备好纸质资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交市高新协会),由市高新协会统筹安排时间验收;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市高新协会,由市高新协会统筹安排时间验收。3.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2019年第一批佛山市软科学项目(重大课题)和省级平台配套扶持(2018年)项目按照项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市高新协会,由市高新协会统筹安排时间验收。(二)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高新协会对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重新提交或补充验收材料。(三)组织专家验收市高新协会统筹安排时间,组织专家审核验收材料、进行验收评价、提出验收意见。(四)验收后续工作1.如有无法联系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经多次催促仍拒绝配合验收或敷衍推脱,逾期未能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已倒闭、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法律纠纷等无法进行验收等情况,视同不通过验收,由市高新协会通过收集企业注销证明、实地走访、拍照留档并撰写项目清理情况说明,经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2.市高新协会将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局,经市科技局公示无异议后,发通知公布验收结果。三、验收申请材料(一)申请验收的项目验收材料包括:1.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书(附件3);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3.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盖章);4.第三方合作单位合作协议;5.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6.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50万元及以上须提交审计报告,50万元以下需提交经费决算表,详见附件4、5);7.财务凭证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支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细和财务凭证);8.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9.项目变更审核材料(项目变更需提供);10.项目指标自评表、项目财务自评表(附件7、8);11.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项目合同约定,可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二)申请终止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项目终止:1.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或无法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目标的;2.由于客观条件变化导致项目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终止材料包括:1.佛山市创新资金项目终止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1);2.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盖章);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4.项目实施情况报告;5.经费全额退款承诺书(附件9);6.项目执行期内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说明(项目经费已使用50万元及以上须提交审计报告,50万元以下需提交经费决算表)和相关证明材料;7.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8.财务凭证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对主要支出提供相关明细和财务凭证)(一式一份)。四、验收责任管理(一)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通过验收的项目剩余财政资金继续用于科研研发活动。(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第一次申请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发出整改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在通知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一年)完成项目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或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申请项目终止,并退回结余、部分或全部财政经费。(三)申请终止对申请终止的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项目合同终止评估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已履行勤勉责任义务的,不影响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主要成员个人的信用和继续申报资格。(四)强制终止1.强制终止的项目,将降低项目承担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信用等级,记入信用记录,绩效评价评为差,从发文公告日起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连续5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连续3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专项管理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据有关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委托审计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专项审计,收回结余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财政资金。3.发现骗取、截留、挪用项目经费或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受理时间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市高新协会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9月9日前提交至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六、联系方式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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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开始申领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落实国家、省节约资源的政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支持鼓励企业和有关单位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根据《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开展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及对象(一)绿色示范项目补助: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2年1月公布的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二)节水型企业补助:2021年度获得“佛山市节水型企业”称号企业。(三)清洁生产审核补助:2021年度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获得“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企业。(四)节能诊断服务补助:在2021年度为我市企业提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二、申报条件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补助标准(一)绿色示范项目补助1.获得“绿色工厂”称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按40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2.获得“绿色设计产品”称号的产品按9万元/个标准给予补助。(二)节水型企业补助获得“佛山市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按10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三)清洁生产审核补助1.以全流程方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5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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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 | 第三批佛山标准产品目录意向开始征集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三批佛山标准产品目录意向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佛山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20〕11号),我局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优势产品,加快推进佛山标准工作,已在陶瓷、家电、铝型材等8个领域发布24个佛山标准,并有66家企业的126个产品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佛山标准产品目录是推进佛山标准工作的重要基础事项,我局已将前期征集的有关重点产品纳入佛山标准产品目录(附件1),为进一步扩大佛山标准覆盖面,推动更多佛山制造优质产品成为佛山标准产品,同时激活佛山标准产品目录供给渠道,建立健全企业、行业协会等产业相关单位牵头制定佛山标准的机制,提升佛山标准工作效益,扩大“佛山制造”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向你单位征集第三批佛山标准产品目录意向,请按附件2格式报送至联系邮箱,我局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筛选。推荐截止日期:2022年4月30日。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已纳入佛山标准产品目录的名单2.第三批佛山标准产品目录推荐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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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拟给予2020年度瞪羚企业、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奖补的公示

关于拟给予2020年度瞪羚企业、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奖补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扶持政策及申报指南要求,我委已完成项目审核工作,现将2020年度瞪羚企业、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拟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提出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请在公示期内交(寄)佛山高新区管委会,逾期不予受理。业务联系人:佛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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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补充备案公告

关于对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第二批补充备案的公告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对备案抽查企业审核后,现对广东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补充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补充备案名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2022年3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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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市工信局印发《佛山市2022-2024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

佛山市2022-2024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我市制造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20〕1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8〕4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融资租赁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3号)要求,2022-2024年继续设立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对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的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指合同融资额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一、申报条件(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划分标准按《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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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公告

关于对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第一批补充备案的公告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对备案抽查企业审核后,现对广东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2022年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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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2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将于2月14日开始接受申报

联系电话:87736621佛山市科技局:8399729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7-83282211佛山市加计扣除技术鉴定QQ群:423712757(一群)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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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配套奖补等)申报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配套奖补等)的通知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佛府〔2019〕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现就申报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类别下列2个类别纳入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1、2022年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奖补2、2022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二、项目申报时间序号专题类别申报时间12022年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奖补网上申报入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00至2022年3月14日17:00,申报单位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填写《项目入库申报书》进行项目入库申报。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项目入库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17:00。网上申报出库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9:00至2022年4月11日17:00,申报单位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填写《项目出库申报书》进行项目出库申请。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项目出库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7日17:00。22022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网上申报入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7月13日下午5时,逾期申报不再受理。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下午5时。具体申报要求及工作联系人详见配套奖补申报指引或自筹经费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引,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三、项目申报程序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fsfczj.gov.cn)→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交所在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申报无需纸质材料报送。四、科研诚信要求申报单位应确认本单位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并承诺申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2.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3.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4.以隐瞒、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6.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7.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8.其他科研失信行为。项目申报指引要求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科研诚信承诺书,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套支持资格。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和《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佛科〔2020〕31号)等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佛山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佛山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投诉与监督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jdpjk@fskjj.foshan.gov.cn。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2022年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奖补申报指引2.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参考资料3.配套奖补入库申报书(模板)4.配套奖补出库申报书(模板)5.2022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申报指引6.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申报书(模板)7.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8.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9.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月25日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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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公示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公示粤科公示〔2022〕1号根据《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1月16日~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3163930、87003709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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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 |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佛山科技示范中心展示产品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佛山科技示范中心展示产品的通知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展现我市高新技术科研成果,积极为企业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我局拟在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建设佛山科技示范中心,中心设立高新技术产品展厅,以展示我市高新技术成果,现向全市企业征集高新技术产品(模型),具体事项如下:一、展示产品(模型)征集要求(一)是佛山知名品牌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自主研发、产品技术具有一定创新性、先进性。获得国家、省、市优秀专利奖励、科技进步奖、创新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企业优先;(二)产品展示方式为产品实物、模型、图片文字、视频,及企业认为利于展现技术成果的方式;(三)产品(模型)规格小于1200×600mm;(四)本次将采用有偿征集方式进行。二、征集时间参加单位请于2022年2月11日前提交征集信息表。三、其他征集委托深圳洲际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请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积极发动合适的企业报名。四、联系方式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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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工作启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和培育,我局拟开展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工作。入库工作通过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推荐方式进行。请各区按照《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简称入库指南),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和鼓励本区中小企业申报。二、请申报入库中小企业按照《入库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送。三、请各区积极组织推荐工作,并指导申报入库中小企业按入库指南及时填报申报材料,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工信局。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5日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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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入池及在池企业产品更新入库评审结果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入池及在池企业产品更新入库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和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530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入池及在池企业产品更新入库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入池及在池企业产品更新入库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入池及在池企业产品更新入库评审结果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4日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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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供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70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入库申报、评审等工作。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专题)项目安排计划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4日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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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来了!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区经促部门: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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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省6564家!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

关于对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6564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传真:010-88656259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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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22年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需求及建议征集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需求及建议的通知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佛府〔2019〕1号)相关工作要求,为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精准开展技术攻关工作,现公开征集2022年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需求及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需求及建议征集类别(一)“揭榜挂帅”项目需求1.项目说明“揭榜挂帅”项目按照需求征集、榜单发布、揭榜申报、评审考察、供需对接、入库立项等环节组织实施,其中需求提出单位为出榜方,需求解决单位为揭榜方,揭榜方牵头完成技术指标,出榜方作为应用单位,牵头完成技术成果的应用指标。如获立项资助,出榜方就出榜项目拨付至揭榜方的总经费不得低于出榜项目专项财政资助经费,且项目实施期内拨付比例不得低于80%。2.面向对象“揭榜挂帅”项目出榜方应为我市支柱龙头企业、行业优势企业、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等市内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3.项目要求项目应为我市无法自行解决的技术难题,属于国家和省市战略性产业发展重大且紧要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或我市产业集群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项目相关成果应达到国际领先、率先实现国产替代或国内领先的要求,对我市产业链补链强链、产业生态优化提升有显著作用,并能够在项目实施期内实现产业化应用。(二)产业领域项目建议1.面向对象全市支柱龙头企业、行业优势企业、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等市内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等。2.项目方向支持围绕我市战略性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领域实现关键技术提升和突破,优先支持符合率先实现国产替代或国际领先要求的项目。3.项目要求项目建议应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加强产学研合作,切实提出解决方案及技术路径,推动实现产品技术迭代升级、替代进口产品或配件、确立领先优势。(三)社会领域创新技术项目1.面向对象提供公共服务或配套,参与民生科技、社会发展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项目方向(1)绿色发展方向:包括节能节水、清洁新能源、绿色可降解材料、垃圾分类、碳捕捉与碳封存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2)环境保护方向: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塑料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污染应急处置等等领域应用技术研究。(3)人口健康方向:包括传染性疾病、本地多发疾病、常见心理疾病以及亚健康问题的预防、检测、诊断、治疗技术及装备研究;中医药核心技术攻关、关键装备研发及中药方剂研制;专业护理及老龄健康服务的技术和产品研发;(4)公共安全方向:包括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救生、应急处置、防暴反恐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能源及电力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生物防护安全装备、产品及应用技术;毒品、危险化学品以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解析、分析、跟踪、溯源、无害化处理等技术和产品研发;数据、互联网、个人信息及密码领域安全防护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技术和产品研发;食品安全相关的快速检测、产品溯源、安全消杀、高效清洗、洁净存储及运输等技术和产品研发。(5)其它社会民生方向:其它能够有效促进社会民生发展、提高人民生活福祉的技术提升和突破,例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智能交通等领域应用技术和产品研发。3.项目要求项目建议应切合佛山市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城市的需求导向,以解决社会民生领域共性技术难题为目标,相关成果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前景或推广普及基础。二、征集要求1.各单位提交的项目需求和建议,必须是目前制约我市产业或社会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瓶颈和核心技术难题,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2.项目需求和建议应分类别进行填报,同一建议不可多类别重复申报。3.项目建议须真实、准确,反映核心技术需求和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三、其它事项1.本次征集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具体流程如下:请项目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完成新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进入“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指南征集”专项,在线完成相关建议填报后提交;项目建议在征集期内可自行撤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征集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或撤回修改。在线征集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7日。2.请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参与指南征集,填报建议信息。3.请市直有关部门发动业务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填报项目建议。4.各区、各单位提交项目建议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申报立项、科技管理综合评价和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和填报工作。四、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项目组织科,梁仁滔,83355841,邮箱:xmzzk@fskjj.foshan.gov.cn;系统支持:83282211。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2022年度佛山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需求表2.2022年度佛山市产业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建议表3.2022年度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建议表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培育发展“2+2+4”产业集群“揭榜挂帅”关键技术目录(2021-2023)》的通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22日(联系人:梁仁滔,联系电话:83355841)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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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21年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启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积极做好市科技创新项目的科技报告工作,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相关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对象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对象为下列专项的在研项目(不含已撤销、终止和验收通过的项目),相关内容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审核和提交:1.2018年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2.2019年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2019年和2020年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4.2020年市新冠肺炎科技攻关专项5.2020年市中医药领域先行先试专项6.2020年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7.2020年市产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8.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医疗医药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题项目二、填报时间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三、填报方式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登录账号后在相应项目栏目中年度报告入口进入填报界面,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支持人员。登录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系统支持人员电话:83282211四、填报要求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年度报告将作为项目勤勉尽责的重要评估依据。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填写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上传佐证附件。佐证附件涉秘或较为敏感的,可不上传,但应在附件清单栏目作相应说明。3.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检查核对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后再行提交。如有问题,可于填报截止时间前撤回修改,逾期原则上不予修改。4.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对照科研诚信要求,开展项目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防范相关风险。特此通知。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科研诚信要求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12月17日(联系人:梁仁滔,联系电话:83355841)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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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1—2022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工作启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2022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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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全省8821家!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

关于对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3006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传真:010-88656259附件(识别下方二维码查阅附件):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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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结果公示,佛山市139家企业上榜

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结果公示粤知保协发字〔2021〕36号由企业自荐或各地市局推荐,经协会初审及专家评审,“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拟认定“贝朗(中国)卫浴有限公司”等520家企业为“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径向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反映(电子邮箱:office@gdippa.com)。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和反映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示名单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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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智能制造和机器人产业有关部分)拟支持项目名单的公示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智能制造和机器人产业有关部分)拟支持项目名单的公示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644号)、《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佛府〔2021〕12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7〕2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了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智能制造和机器人产业有关部分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共拟支持项目71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拟支持项目名单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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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1年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公示,佛山市135家企业上榜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3号)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专精特新企业遴选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经地市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1393家企业通过遴选(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3日-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公示名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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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启动,评估对象为652家企业类市工程中心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1〕8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运行管理,提升建设质量效能,为我市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组织开展企业类市工程中心动态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20年(含)以前经市科技局组建或认定通过的企业类市工程中心。已通过2020年省级工程中心动态评估的单位(整改的除外)可不参加此次评估。详细评估对象参见附件2。二、评估内容企业类工程中心从4个方面评估近3年的运行情况和建设成效:(一)运行情况:工程中心近3年开展的实际工作(包括研发活动、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管理机制等)。(二)研发条件:依托单位规模,科研条件(仪器设备和场地配置情况等),科研平台。(三)科研能力:人才队伍实力(包括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和技术骨干)。(四)建设成效:专利、标准、软件著作、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科技奖励,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等。三、评估方法与步骤(一)建立联系。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附件1清单及时联系所辖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参与动态评估工作,通知发布一周后需确认并反馈工作进度。各工程中心需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跟进评估事宜。(二)传达通知。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评估通知传达到所辖市工程中心,督促做好评估工作。逾期不参与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市工程中心资格。(三)填报材料。需要参加评估的市工程中心于12月20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完成评估表(附件3)填报。(四)审核初审。12月30日17:00前,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评估材料完成网上初审。对未按时填报评估材料和已确认撤销的市工程中心,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上报异常工程中心名单(模板见附件4)。(五)集中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集中论证,形成评估结果报告和调整建议。四、评估结果及动态调整市科技局发文通报评估情况,对评估为合格以上的工程中心,鼓励建设高层次研发平台,优先推荐其申报省工程中心;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撤消市级工程中心资格。五、有关说明与要求(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工程中心的动态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为下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打牢基础。(二)各工程中心要按时、如实填写评估材料,发现评估材料作假的,撤销工程中心资格,并记录科研不端行为。(三)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张先生,电话:18689306669肖小姐,电话:18689327556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2340448南海区科学技术局:0757-86399259顺德区科学技术局:0757-22830314、0757-22830327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8663030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7755936扶持通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2211电子邮箱:jcyjyptk@fskjj.foshan.gov.cn评估工作交流qq群:646731668(各单位仅限一名项目负责人进群)六、投诉与监督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1〕8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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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拟给予2020年度瞪羚企业、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政策奖补经费的公示

关于拟给予2020年度瞪羚企业、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政策奖补经费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扶持政策及申报指南要求,我委已完成项目审核、评审工作,现将2020年度瞪羚企业、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及孵化培育机构拟奖补情况(研发费奖补除外)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提出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请在公示期内交(寄)佛山高新区管委会,逾期不予受理。业务联系人: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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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1年度佛山高新区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拟认定名单及资金扶持情况

关于2021年度佛山高新区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拟认定名单及资金扶持情况的公示根据相关扶持政策及申报指南要求,我委已完成2021年度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认定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拟认定名单及资金扶持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提出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交(寄)佛山高新区管委会,逾期不予受理。业务联系人: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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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拟兑付资金安排公示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关于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拟兑付资金安排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按照《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将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兑付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1.联系方式:电话:83350885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3室。2.投诉与监督: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附件: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拟兑付资金安排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11月22日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1年11月24日